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
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的通知》(桂工信科新〔2024〕1019号)精神,为加快推动我市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应用,推进人工智能全方位、深层次赋能新型工业化,现组织开展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开发及产业化应用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和服务,促进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智能产品在制造业领域的深度融合和集成应用。重点支持智能软硬件、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等)、智能终端、核心基础元器件(智能传感器、芯片等)、智能制造装备以及其他制造业领域的智能创新产品开发及其产业化应用。
(二)推动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改造
支持企业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新产品开发和智能化升级改造,深化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重点推进糖、铝、机械装备、钢铁、有色金属、汽车、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高端绿色家居、轻工纺织等我区传统产业的装备智能化升级,并在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新模式等方面取得一定突破,系统提高我区工业企业制造装备、制造过程、行业应用的智能化水平。
二、支持方式
对列入支持计划的项目,统筹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给予一次性财政无偿补助50万元。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三、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南宁市合法经营,财务核算管理健全的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企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融合创新、资金筹措、和项目实施等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
(二)项目符合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方向,建成后效果显著,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具有明显带动作用(项目建设期一般为1—2年)。
(三)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累计完成总投资70%以上;项目已基本建成,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1个以上。
(四)项目牵头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拥有人工智能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五)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自治区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补助。
(六)请按附件要求编制申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请五象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负责组织辖区内项目的申报工作,结合本地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申报要求做好项目的筛选、审核及推荐工作,请于2025年2月7日前联合行文并附《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汇总表》(附件1)上报南宁市工信局、财政局。上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含Excle/Word和PDF格式)刻录光盘提交一式1份。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梁卫平 5530512
市财政局 黄 欣 2189306
附件:1.2025年自治区新型工业化领域资金(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汇总表
2.2025年自治区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应用项目申报材料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宁市财政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