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司公章;
2、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3、《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4、《报关员情况登记表》(无报关员的免提交);
5、 《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注:注册单位为外资企业,还需要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首先需取得营业执照和商务部门的后,到注册地海关办理备案手续。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新注册企业)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二) 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内资提交);
(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验资报告(入资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提交);
(五)税务登记证书(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六)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七)《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八)《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申请书》;
(九)企业公章、法人名章的印模